一、景区门票及旅游服务收费标准1、景区门票68元/人次2、景区环线游览车20元/人次3、讲解服务收费标准 1—10人(含10人)博物馆收费80元,遗址区收费80元,每多一人加收5元(讲解服务坚持游客自愿原则)4、停车收费标准 小型车(7座以下,含7座)30分钟内(含)免费,5小时以内收费标准为5元/辆,超出5小时加收5元,最高限价10元/辆;大型车(7座以上)30分钟内(含)免费,5小时以内收费标准为15元/辆,超出5小时加收5元,最高限价20元/辆。
二、景区门票优惠政策(试行) 1、靖边县红墩界镇、乌审旗无定河镇往来游客,凭身份证原件免门票参观。 2、对6周岁及以下或身高1.2米及以下的儿童、现役军人、残疾人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,凭有效证件免门票参观。 3、对6周岁(不含6周岁)—18周岁(含18周岁)未成年、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、退役军人(含军队离退休干部),凭居民身份证和学生有效证件半价门票参观。香港、澳门、台湾等入境游青少年凭《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学生证件等有效身份证明享受与内地青少年同等门票价格优惠。 4、榆林市靖边县、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其余地区游客:40元/人次。 5、除上述地区及相关优惠人员外,其余地区游客:50元/人次。 6、即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,游客通过购票系统免费预约参观。自2023年2月21日起执行上述景区门票优惠政策(试行)。 7、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根据运营实际发生变动,变动前将以正式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,门票优惠政策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统万城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。 注:以上优惠政策仅针对景区门票,景区其它旅游服务将按照正常收费标准收费。